前两天,从某个做房产的朋友哪里得到了一个非常劲爆的消息,他同事的客户,买二手房买到了别人的遗产。
据他描述,是一对老夫妻要卖房,他同事带着客户去了,来来**看了好几遍,人客户也挺满意的,当场就交了定金,约好过两天来签合同,直接给全款。
签合同那天,突然来了一个男的,在房子里大吵大闹,还动手推了那对老夫妻。吵吵嚷嚷的,一问隔壁邻居才知道,那男的是老夫妻的儿子,不知道从哪听到自己父母要卖房的消息,跑过来要分钱。
朋友说的时候咋舌,说那男的人品不怎么样,不养老人就算了,还偷了老人的存折去买房,还逼老人立了遗嘱,要老人把现在住的房子留给他。
不过*麻烦的就是,这边客户已经交了定金了,老夫妻那边意愿也是要卖房。但是老夫妻的儿子却说,这是他的房子,没有他的同意,买卖合同无效,还不打算归还定金。
一个律师朋友不屑的笑笑,说他还真做不了这个主。
已经立了遗嘱的房子能不能买卖
上述事件中,老夫妻的儿子以老夫妻的遗嘱为由,说当前房产是属于他的,没有他同意签字的合同是无效的,且不归还定金。
遗嘱具有公证处的公章,具有法律效益。但并不代表,这套房子已经是他的了。
想要继承遗产,首先一个条件就是,被继承人已经离世。但目前来看,明显他的父母还活着,而且活得很好。所以这份遗嘱目前还不能生效。
其次,遗嘱是可以更改的,不管公证与否,若是遗嘱人想要变更遗嘱内容,只需要向公证机关进行申请,就可以更改遗嘱。再一个,根据邻居的叙述来看,儿子并不孝顺父母,而且遗嘱也是逼迫父母立下,这种遗嘱,当属无效。
**,即便是老夫妻承认遗嘱有效,也认同离世后房产归属儿子。但是在老夫妻尚在世时,这套房子仍属于他们,他们有权做任何处置。也无需征求儿子的同意。日后老夫妻去世,没有遗产的遗嘱,自然作废。
所以,房子老夫妻想怎么处置怎么处置,儿子管不着,也没权利管。
二手房的产权问题
从头到尾,买家都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状态,不过**还好,房子还是他的,出于对老夫妻的同情,买家承担了所有的税费。
对于买家来说这件事他也是没有想到的,在决定购买之前,已经是将房子的产权信息了解得清清楚楚,谁也没想到会有人拿着遗嘱来闹事。
不过说到这了,对于二手房的产权问题,还是要多注意一点,毕竟这个马虎不得。在没有弄清楚产权信息的情况下,贸然进行二手房交易,很容易吃亏。
比如说,如果一套房子的房产证上,有两个人的名字,那么想要卖房,必须同事征得两个人的同意,否则不管是跟其中任何一个人单独签了合同,这份合同都是无效的。
会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,还有以下几种情况:一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;二、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;三、以欺诈手段等欺骗手段、恶意胁迫等手段签署的合同;四、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,损害**、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合同;五、无据可查,又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二手房交易。
同时,被抵押的房子无法进行交易,有其他物权纠纷的房子谨慎交易。有人会因为想要避开二手房交易产生的税费,而签订“阴阳合同”,奉劝一句,一定不要这么做。毕竟“阴阳合同”的翻车率非常大。
遗产继承
既然已经说到遗产继承了,也顺便跟大家科普一下,房子的遗产继承问题。
遗产继承,一个重大前提就是,只能在被继承人离世后生效。
遗产的继承顺序
按照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遗产的继承按照以下顺序继承:
**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
《继承法》第12条规定,“丧偶儿媳对公、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、岳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**顺序继承人。”
继承开始后,由**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**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应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的话,遗产的继承可以由**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。
举个例子
比如小明是家里的独生子,父亲先去世,一段时间后母亲也去世了,再过一段时间,奶奶也去世了。小明的父亲有兄弟四人,有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明父亲的名下,那么从法律上,小明能分得多少房产呢?
分析:
在小明父亲去世后,房产有1/2是小明母亲的,有1/2属于父亲的遗产。这份遗产的继承人有小明、小明母亲、小明奶奶,三人平分遗产,每人拥有1/3,即总房产的1/6。此时,小明母亲拥有房产的2/3,小明和小明奶奶各拥有1/6。
小明奶奶去世后,遗产由小明父亲兄弟四人继承,每人继承1/24。由于小明父亲已经去世,由小明继承父亲的1/24.
小明母亲去世后,小明继承母亲名下的所有财产。
至此,小明共拥有房产1/6+1/24+2/3=7/8,。如果小明想要继承全部的房产,需要除了小明以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,并进行公证。
不管生前是否立有遗嘱,在被继承人未身亡之前,被归纳在遗嘱中的遗产,都是被继承人财产,他们有权且不需要经过任何人同意,自由自由支配。
都说养儿防老,其实不然,说得过分一点,没有到关键时候,谁都不知道**会是什么结果。是和和美美,享天伦之乐,还是操劳忧心,养一个“啃老族”。到**,养了二十年,还不如一套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