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行,具有完整产权证件的房屋将被登记颁证,但小产权房不能登记。如此,名不正言不顺的小产权房该何去何从?
不动产登记“救不了”小产权房
“房子如果要进行交易,则必须先登记。”在实施《条例》前,国土部对小产权权的归属问题进行了答疑,并再次重申,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。 因为要登记必须是合法的,小产权房不合法。
有业界人士提出,小产权房理论上还是属于需要登记的“房屋等建筑物、构筑物所有权”,应将小产权房进行不动产登记。因此,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程雪阳认为,当前,不动产登记可能会回避具有“争议”的小产权房部分,而是先登记“合法”不动产。由此可见,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”并没有给小产权房留下空间。
业内人士表示,未来若将小产权房纳入登记,还需要**相关法规的跟进,目前来说小产权房“转正”仍为时尚早。
土地改革或能为小产权房“解围”
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,以及农房宅基地的统一登记都将对小产权房问题形成倒逼作用,其解决方案也将随之列入议事日程。
国土部会同住建部于去年进行了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治理,并对各地小产权房进行清理、统计,将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。湖北、山东、浙江等地也推出了分类整治方案,对准备建设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,对在建项目依法拆除,对出售小产权房按照非法转让土地处理。
专家认为,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应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前提,与土地制度改革同步推进。城镇和农村的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和统一管理,为集体土地入市提供了前提。未来,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、同权同价,小产权房的土地成本优势不复存在,可根本上遏止小产权房,也有利于制定分类治理办法,统计和清理各地存量小产权房。